1、两种合同所对应的主体资格不相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都是法人、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
2、两种合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不仅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只存在经济关系。
3、两者主体的待遇不相同。
4、两者报酬的性质不同。
5、两种合同的用人单位义务不相同。
6、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
7、两者受国家干预程度不相同。
8、两者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相同。
9、两种合同对应的纠纷处理方法不同。
10、两者对劳动力的支配权不相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有五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无限制(可双方为单位、自然人;亦可一方为单位,一方为自然人)。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3、社会保障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
4、提供劳动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救济不同。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或人事制度或侵权责任(都是无过错责任);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5、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系前置程序);劳务关系:《民法通则》与《合同法》。
是不是提供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当然不是。退休工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是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成立劳动关系,不能够得到工伤赔偿,但雇佣关系是事实存在的,雇主同样要对雇员承担人身损害承担责任的。如果你在提供劳务中受伤,成立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法申请工伤认定,得到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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