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在一家信托公司工作,因为公司的业务经常在外地,所以我经常出差。上个月,我去外地出差,周末不能休息。出差后,老板没有安排我休息。请问,如何计算周末出差的工资
根据200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其工资应不低于其工资的300%。
因此,如果您在出差的两天周末提供工作,公司不能安排补假。由于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贵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向您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您在出差期间周末不提供劳务,您必须在出差地点休息。在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加班,公司也不需要给你额外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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