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流程:
办理须知:
受理单位:各分、市局派出所办理地址:各分、市局派出所
办理时间:9:00-11:30,13:30-17:30联系电话:66573536
许可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青岛市流动人口的范围是指:外地来青居住的;本市七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到五市居住的;五市户籍人口(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离开户籍地县级市到本市其他区、市居住的人口。
申请材料:无
办理程序:通过互联网登陆青岛公安服务在线,网上办理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居住登记
许可期限: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联系电话:
市南:66575058崂山:55580062胶州:66585582
市北:66575673城阳:66582103胶南:55586255
四方:66576051黄岛:66581152平度:66587063
李沧:66576772即墨:66583293莱西:665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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