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5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甬鄞教普【2014】286号)文件规定,2015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鄞州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在鄞州区有稳定的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2、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在鄞州区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况,建议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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