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1、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
3、其父母至少1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
凡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的,应持学校毕业分配手续、原籍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由派出所上传人口信息,经分、县局户政大厅审批开具《户口准迁证》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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