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有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的;
2、双方为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双方或其中一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若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无效婚姻疾病都有什么
无效婚姻的疾病包括:
1、严重遗传病,是指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生育的遗传病;
2、指定传染病,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生育的传染病;
3、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重型精神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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