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您是否需要通知终止劳动合同?是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就业条件
2.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证明。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主要取决于实践中的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是否描述了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要求;第二,用人单位是否对员工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有客观记录和评价
1.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在到期日离开。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雇主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雇主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如果公司无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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