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
、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一、房屋墙面渗水业主应该怎么维权
房屋墙面渗水,如墙面的保修期尚未届满,业主应该及时联系开发商维修。开发商拒绝维修,或拒绝承担业主自行维修的费用,业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可以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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