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卡能在外地用吗?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覆盖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符合规定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实现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协议约定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地与就医地再按月清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居民需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带上社保卡,参加新农合居民可以带身份证或者是新农合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可以实现直接结算。
二、异地就医如何结算?
1、先备案:需要拿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长期居住证明去参保地的社保局进行备案。
注:各地的备案手续所需要的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2、选定点:进行社保备案时,需要选择一个或几个定点医院。后期只有在定点医院就医,才能进行直接结算,非定点医院,还是要先垫付后报销。
3、持社保卡就医(最关键),选了定点医疗机构后,请在医院持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否则有可能被医院误以为是自费人员,出院时很难转为跨省直接结算的病人。
三、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注:一些地区急诊入院人员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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