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医保如何办理
办理方式:
需要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选择好参保地,在父母所在参保地参保即可(父母任何一人参保所在地)。携带出生证明、户口本、父母任意一方的参保证明、父母一方的缴费单位地址证明,然后填写参保登记表,既可以办理新生儿医保的办理。
新生儿参保登记所需材料:
1、参保登记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户口本;
4、父母任意一方或监护人参保证明,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无需提供;
5、父母任意一方或监护人缴费单位地址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包含单位详细地址的有关证明)。仅父母均为市级职工医保或一方为市级职工医保但另一方不在本市参保的需要提供;
6、死亡医学证明(新生儿死亡的需要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二、新生儿户籍如何办理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三、新生儿办医保卡要什么材料?
新生儿医保卡办理材料:
1、户口本以及复印件。户口本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宝宝那一页。
2、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一般办理医保是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因为有些地方办理身份证的年龄要求不一样,如果没有身份证的,就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