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的方式:
1、劳动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与劳动者续签合同。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以及根据什么劳动条件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2、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征求劳动者意见,然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表达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图。因此,在续签劳动合同之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后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愿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续签。用人单位或者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终止手续签手续。
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都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跟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就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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