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0日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透露,将探索建立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具有方法灵活、程序便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等特点,在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当前,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因网上消费、医疗、金融、虚假广告、泄露隐私、侵犯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大量增长。
这些涉网纠纷的表现形式、调解方式、协议达成和司法确认等方面与传统的线下人民调解方式有很大不同,需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在线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各类涉网纠纷,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已经从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矛盾纠纷向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专业领域拓展。有的省市行业、专业调解纠纷数量增长很快,占比越来越高。
要适应矛盾纠纷的新变化,就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需求,对矛盾纠纷相对集中、人民群众需求大的行业、专业领域,及时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群众自觉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成立的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向群众负责,并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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