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逾期不缴的后果是:
1.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2.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法律特征有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如下:1、法定性。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才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相对性。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存在于缔约阶段,即合同订立的磋商阶段,而不能存在于其他阶段。同时,缔约过失责任也只能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3、补偿性。缔约过失责任的补偿性,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害后果。
二、开发商延迟交房要承担哪些责任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违约行为。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约定。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购房者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
三、违约责任是在缔约过程中产生的吗
违约责任不是在缔约过程中产生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导致未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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