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引发的纠纷案件
时间:2023-06-05 17:04:28 46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茅某的儿子因为石门二路房子的居住权问题而与茅某的养母发生纠纷。为此,茅某的养母曾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确认茅某的儿子、儿媳在该房屋没有居住权并判令小夫妻迁出。后来,茅某听说儿子的前妻打算向养母买下这间引发了矛盾的房子,此事让茅某极为震怒,产生了要杀养母和儿子前妻的念头。

去年4月,石门一名64岁老人疯狂举刀砍死九旬养母并刺伤前儿媳。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惨案的制造者茅某作出一审判决,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4月27日上午10时30分许,茅某带着一把不锈钢单刃刀和一根棉绳来到了养母家。一见养母,茅某就拔刀相向,朝养母的胸腹部猛刺数刀,之后茅又用棉绳勒住养母的脖子,最终导致其窒息。养母死后,茅某擦去血迹,还将养母的尸体搬到沙发上盖好被子,等待儿子前妻的到来。

中午12时20分许,小保姆来到茅某养母家打扫,发现茅某的养母已经死了。此时,茅某还一心想要杀儿子的前妻,于是他强迫小保姆待在屋子里,不许离开。到下午2时许,儿子的前妻在妹妹和妹夫的陪同下来看望茅某的养母。守候多时的茅某当场拿刀刺向儿子前妻的腹部。居委会干部闻讯赶到现场,只见茅某追赶着儿子的前妻来到电梯口,并朝她颈部和背部连刺了数刀。幸亏儿子前妻的妹妹、妹夫及时阻止了茅某进一步行凶。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茅某因家庭纠纷迁怒于养母和儿子前妻,持刀刺杀养母,并追杀儿子前妻,导致儿子的前妻轻伤。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茅某到案后有自首情节以及本案是家庭纠纷引发,对茅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全文6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新时间:2024-01-31 16:30:19
查看居住权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居住权 最新知识
针对房屋居住权引发的纠纷案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屋居住权引发的纠纷案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