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7、8、9、10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公告后,被征收人如果申请组织听证的话,那么要依法组织听证,听证后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进行报批。
经过有权利的机关批准后再行公告,落实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落实到位后才能进行征收拆迁。
对于上述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但是组织听证,报批程序的时间无明确规定。所以关于上述“公告后多久会拆迁”,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依法必须是补偿安置落实以后才能征收拆迁。
征地批复多久后才有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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