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成年子女,必须父母年满60岁,证明在香港无其他子女照顾,才可以申请。现在除非哥哥移民,才有资格。
一、儿媳妇在法律上有照顾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父母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因此只有子女才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其他人是没有义务的,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的,儿媳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但出于道德义务,是可以照顾公婆的。
二、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实际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代理诉讼,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及其他近亲属,指定代理人可以代理未成年子女向其父母主张支付抚养费。
三、离婚双方都要小孩会如何判
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判决子女由谁抚养。第一,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况。第二是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其中一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者子女与祖父母或者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者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第三,对于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征求自己的意见。一般来说,上的孩子都有基本的判断力,和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是否更有利于自己,也可以表达相应的意见。因此,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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