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且双方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执行,否则,如果开发商违约,业主应要求开发商立即整改,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小区内道路未完工,道路堵塞,无法通行;
小区内燃气未接通,采暖季无法供暖,基本生活条件和装修条件不具备;
根据合同和国家法律,闭路电视和安保设施与所在地不匹配,业主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小区有线电视目前不具备信号条件;
小区绿化处于施工状态,场地混乱,与合同约定不符;
合同约定的私人停车位未落实。
提示:
如果基础设施违反合同和政府规定未能达到交付条件,导致无法入住,业主应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不要急于入住。
问题二:开发商制定违规交房流程
不少购房者提到开发商关于房屋征收的“霸王条款”。在交付过程中,开发商可能会单方面强加给业主,违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使双方无法办理交付手续,引发交付纠纷。那么我们有必要对这些可能的额外房屋交付协议进行梳理,这些协议一般包括:
(1)以补足面积差价作为房屋交付条件。
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了房屋差价的结算时间,但发生纠纷时,开发商往往无视这一约定,强行要求购房者支付面积差价,这被视为交付房屋的条件。否则,开发商将拒绝交房。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屋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违约,因此不交付房屋的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2)房屋交付条件包括违规征收契税和维修基金。
如果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在房屋交付时委托开发商代为支付契税和维修基金,但在开发商的结算通知中仍然是交付的条件,属于开发商单方面设定的附加交付条件,买方有充分理由拒绝。
如果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不合理地强迫业主在未经房屋检查(包括文件检查)的情况下办理验收手续,这也是房屋无法交房的原因之一。
问题三:关于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完整性,政府在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建立了一套强制性的验收标准,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这份竣工验收记录表首先为购房者做了房屋验收最基础的工作,成为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的第一道把关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基本情况;二是建设监理单位意见;三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四是备注。
如果开发商在购房者面前出示的竣工验收记录表缺少上述任何一项内容,那么该楼盘将成为俗称的“黑楼”。
根据目前的情况,很多买家不注意竣工验收记录表,或者忘记了它的完整性。因此,在验房前必须确认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存在和完整性。
另外,您在收到房间时必须看到记录表原件,并确认上面是否有记录部门的签字和公章,才能拿到钥匙领取房间。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未提供竣工验收记录表的,买受人应当拒绝验收,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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