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提交材料
I,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材料
1.申请表。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由申请人留存。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的,申请书一式四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如果申请书是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写的,必须由申请人签字并注明申请日期。除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电话号码和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外,还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号码,申请表还应当载明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和申请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支付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作许可证、通行证及相应复印件等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尽可能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工商登记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等?;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和联系电话。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当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仲裁文件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决定受理的案件,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有关手续;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送达驳回通知书。劳动仲裁风险提示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其请求并不总是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为了帮助当事人了解和尽量避免一些常见的仲裁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现就申请仲裁中的风险提示如下:,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申请的,应当超过仲裁期限。劳动仲裁申请超过仲裁期限,没有中止或者中断的理由的,承担丧失胜诉权的风险,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否则将承担不予受理的风险
3、相关请求超过法定期限
当事人应当增加、变更上诉请求或者提出反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异议和申请回避,否则他们将承担请求不被允许的风险,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当事人有义务为自己的事实主张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仲裁委员会不予确认,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的,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件。当事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经仲裁委员会通知仍不提供的,不予立案;申请人是劳动者的,以其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送达地址为工商登记或者其他合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当事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回执上注明的退回日期视为送达日期(2)公告送达视为自公告之日起30天,拒绝、拒绝签署仲裁文件不影响仲裁文件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接到仲裁委员会的听证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影响起诉权和其他权利的行使,拒不到庭,违反仲裁庭纪律的,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回避,或者严重违反仲裁庭纪律,经通知拒不变更的,视为撤回申请,而被申请人应视为已默认听到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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