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之后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合同还是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转让后保证是否还有效
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担保合同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并且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该先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并且还需要保证人书写同意证明等。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无效
1、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合同本身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4、主合同发生变更而影响到保证合同的效力;5、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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