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二、离婚中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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