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前往具备管辖权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准备好起诉书以及副本及充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包括证实原告身份的证件,以及能证明其诉讼主张的证据等。
其次,材料如符合法定程序,部分法院可能会当即同意立案受理;另一方面,部分法院亦有可能在收到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予以立案。立案完成之后,务必要积极缴纳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如有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可在立案时或之后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立案手续递交完毕后,只需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即可。一旦立案成功,法院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原告,告知其案件已被分配至哪位法官手中。接下来,法院将开始进行送达工作,他们会依据我们提供的被告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等信息进行送达。若通过其他途径仍无法送达,法院则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因此,即使被告下落不明,我们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法院会在接到案件五天之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有权在十五天内提出书面答辩,并在五天内将被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在送达过程中,部分案件可能会以调解方式结案。若调解无果,则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法院成功送达后,便会安排开庭事宜,届时会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时间,请务必准时参加。开庭结束后,自然便是等待判决的时刻,这段时间一般不会过长。若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们依然可以选择上诉。总的来说,打官司的流程主要分为立案、开庭和拿到结果三大部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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