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女士因使用假冒的止痒保健乳膏后,诱发急性接触性皮炎,2007年9月5日在宜昌市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获得了18000元的赔偿。
由于被蚊虫叮咬左胳膊,8月中旬张女士在西陵区沿江大道一医药零售连锁公司花费1.8元钱购买一支独一牌癣康止痒保健乳膏,涂抹不久发现叮咬处不仅刺痛难忍而且出现了红肿、脱皮等不良反应。到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患处急性接触性皮炎。8月下旬消费者张女士在多次与药店提出赔偿无果后,来到市局指挥中心大厅,要求药店赔偿其损失,维护其合法利益。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张女士将止痒保健乳膏送至市药检所检测,检测发现该药品为假冒产品。通过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并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经营者,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药店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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