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亭市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不慎购到假茅台酒而引起的消费者投诉案,帮助消费者获赔1.8万元。
4月18日,消费者田女士途经兰亭镇娄宫时,在一超市花了2776元购买了2瓶53度、500ml装的贵州茅台酒。可是蹊跷的事情发生了,田女士把酒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当她回到家时发现车子后备箱里有一股清香的酒味。酒瓶并没打开过,怎么会有酒味跑出来呢,是不是酒瓶坏了?。于是田女士赶紧打开包装盒,但并没有发现有破碎的情况。田女士心生疑问,茅台酒放个十几二十年应该都不会跑酒的,才车上这么一会儿工夫就跑酒了,怀疑买的茅台酒可能是假冒的。于是,田女士马不停蹄地向兰亭市场监管所求助,希望市场所能帮其解困。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所对这一投诉非常重视,立马联系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该酒进行鉴定,4月28日,茅台酒公司出具了鉴定证明书(黔茅鉴NO1204268)认定:该送鉴酒不是我生产出品,确认了田女士购买的是假冒注册商标茅台酒。
收到鉴定证明书后,兰亭所干部立即通知消费者及商家负责人到所处理此次消费纠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兰亭所干部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赔付消费者田女士人民币1.8万元。商家也因涉嫌销售假冒白酒,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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