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争议的处理方式,需具体考量属于侵权性质的纠纷亦或是基于合同所引发的纠纷。
倘若该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消费者无法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然而,若争议源于合同关系,仅当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同诉诸仲裁并且签署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书时,方可诉诸仲裁机构并接受仲裁庭的裁决。
若无可操作性的仲裁协议书存在,同样不能向仲裁机构发起仲裁申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