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申请工伤鉴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全的,应当在申请表上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害程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工伤认定申请书》的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期限
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公外出意外伤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用人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经协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含事实证明)(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个人申报无需提供报告)
(5)两名以上证人的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首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鉴定证明。(七)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的复印件,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死亡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因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造成意外伤害死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事故调查报告。因执行职务发生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因工负伤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事故下落不明,需要确定因工死亡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因机动车事故造成伤亡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鉴定书或者有关处理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发生疾病猝死或抢救无效的,提交医疗机构抢救死亡证明。对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人员,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因战争或者工作致残的退伍、复员士兵,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革命伤残士兵证》和旧伤复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证明。直系亲属代表受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证明。工会组织代表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