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用。
1、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以现金交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
3、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一、医保的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1、办理报销申请手续,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在地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
2、等待材料审核,在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3、报销申请完成,若核查过程无误,即申请成功,申请人在领取了《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了。报销过程中提交资料要注意的是,若申请资料有误或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将会通知申请人在5日之内将所需的资料一次性全部准备好,并修正材料中有误的内容。
二、医保卡怎么激活
1、参保人携带好自己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前往发卡银行激活;
2、参保人可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直接启用功能即可。比如参保人第一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激活医保卡;
3、可在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激活,首次使用的时候即可激活医保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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