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的哟。
分两种情况
情况1:是医保局打到卡里面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也就是每个月一百多块钱的那部分,是可以跨医院使用的,因为这个账户在医保局那边。
情况2:是你在医院里面,用医保卡挂号,然后在医保卡里面存了一部分现金,这个是相当于你用医保卡做了这个医院的就诊卡,这个钱是存在这个医院的就诊卡里面的,这个钱只是存在于这个医院的账户里面,其他医院是无法使用的。
医保卡上的金额在本市范围内的医院和医保药房都是通用的。
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在本地区的任何具有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是患者就诊进行社保结算的依据。
只要是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就可以进行医保结算个人只单付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保部门负责支付医保费用,所以到医院看病只要是使用医保卡就可以。
不可以跨市。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只能在定点医院、药店才可以用。
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患者拿着自己的医保卡,在就医的时候出示医保卡就可以了,个人是不需要提前支付的,直接使用医保卡,直接来报销可以报销的那部分,剩下的钱,就等到结账的时候,自付的部分就自己用现金支付,或者是医保卡里的余额来支付。住院报销的话,是有起付线的,在起付线内的治疗费用是需要自己支付的,只有超过的那部分才是根据规定来报销的,一般报销比例的话是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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