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措施的示例分析
时间:2023-06-07 11:34:01 4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提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2.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3.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①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②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期限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内。

4.税务机关按照前款方法确定应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所发生的费用。

5.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6.税收保全措施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全文5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税收保全 最新知识
针对税收保全措施的示例分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税收保全措施的示例分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