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包括我过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生育的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婴儿)。
1.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5.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1)非婚生育的婴儿申请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婴儿名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交父母共同签署的确认婴儿名族成份申请书;
(3)婴儿母亲为女士官并随母登记户口的,女士官免交居民户口簿,提交军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信息应当与《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登记信息相符);
(4)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无户口人员,无法提交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居民户口簿的,提交父或母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军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信息应当与《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登记信息相符);
(5)符合落户条件,将婴儿落户在部队驻地集体户所在地的,需提交部队接收凭证材料;
(6).符合落户条件,将婴儿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祖孙关系凭证材料;
(7)符合落户条件,将婴儿落户在婴儿父母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
办理入户流程:
1、按照登记申请情形准备相应材料,
2、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负责人审批;
4、通过审批
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浏阳市小河派出所
地址:长沙市浏阳市
电话:(0731)83030119
三口派出所
地址:同绥北路18号附近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7月1日-9月30日9:00-12:0013:30-17:30
10月1日-6月30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836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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