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也就是劳动者在未经过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离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自离的情况其实都是属于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时就需要自离的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故意刁难,在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或者单位内部的要求申请离职之后,而置之不理或者久拖不决,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自然可以自离,因此给单位造成了任何损失的,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试用期内,单位对员工的管理要求也不会那么严格,这期间出现自离的情况相对要多一些。甚至有些人工作了几天,觉得不太适合自己,干脆就直接不来上班了,连招呼都不给单位打一个。而在试用期内自离也是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的,究竟这些后果如何,各位不妨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结合《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来看,一般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至少需要提前3天的时间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操作,单位可能会追究劳动者的责任,主要是在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自离的劳动者作出赔偿,实际表现为扣减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不过要是单位以此为借口不支付试用期工资的话,那么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如果你不愿意去补办离职手续,就要做好被扣减工资的准备,建议以后尽量按照流程办理手续后再离开。
当然,现在劳动者离职往往都是需要原单位给开具离职证明,这样再找下一个工作的时候,也是有帮助的。但在试用期自离的情况下,对单位来讲可能会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这个时候单位可能不愿意给自离的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就算开具了,其中的内容可能对劳动者来讲也是不太利的。
一、员工试用期辞职合同可以解除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试用期离职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你开具离职证明,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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