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物业要业主同意吗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可以更换物业企业。
(二)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作为,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
三、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可以更换物业企业。
(二)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作为,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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