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高温费发放标准:
1、适用条件: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含35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不含33度)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
2、支付标准
(1)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2)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3、支付办法:
(1)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
(3)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宁波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从6月起到9月连续4个月,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高温津贴就要发放到劳动者的手上。宁波已提高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表示室外作业工人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所谓室外作业是指,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需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
《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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