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员工应享受医疗期。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未康复,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规定医疗期内的疾病或非工伤
(4)女员工怀孕、分娩和哺乳期
(5)从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不足5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公司肯定能够解决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可能会有一些经济补偿。原则上,如果员工生病不能正常上班,则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您仍有相关法律意见,可以致电力霸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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