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人单位要申请工伤认定,要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提交所需的材料;如果单位没有申请,职工一方要申请的,可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
要特别留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受伤职工或是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很多工伤职工由于不清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追悔莫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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