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工商局登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证应该都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其中工商登记中有股东名称登记,公司章程中有股东名单,股东名册很容易理解,股权证有些公司发,有些公司则不发,多数情况不发。
如果是上市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股东股份进行登记结算,股东的股票账户就可以证明。
如果您只是出了资,但不是署名股东,那么有且只有实际股东与代持股东之间的委托投资协议可以证明,如果没签,那么可以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从法律上作为证明,只能期待代持股东诚信、认账。
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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