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格式见附件1)
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格式见附件2)
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格式见附件3)
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
拓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我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通过提前退休的方式对该行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给予事后补偿。当时对适用范围也作了明确界定,仅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并建立起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相关背景和实施条件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劳动条件改善、养老机制转变等新情况。
由于养老保险待遇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直接相关,片面采取提前退休的办法,会影响职工本人的利益,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各方责任更加明晰,因此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能把职工通过提前退休而简单地推给政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国家统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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