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可以携带医保卡、职工退休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缴费以及年限的核定。首次办理参加手续的,还需要带有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一、医保卡办理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保卡办理,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时间,只有完成一系列参保程序,医保部门才会通知具体时间。参保程序如下:
(一)申报
。带齐以下材料到个体参保申报柜台领取并填写参保申请表。
1、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原件(新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缴纳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单
(二)体检。体检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个人自理。
(三)缴费。体检合格后,务必在指定时间到光大银行缴费。
(四)办卡。无市医保卡人员请于缴纳医保费后,次月20日-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缴费发票、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12元工本费到医保中心综合科办理医疗保险IC卡。
二、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一)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其它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近期《职工工资发放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机构的存档证明,到养老保险科办理登记手续。
新参保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资料,到桥东区地税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并到商业银行长征街支行开缴费账户。
2、企业申报养老保险程序
企业需按月申报养老保险,并按以下要求到养老保险科办理手续。(1)职工有增减变动时,需填写《建立表》、《恢复表》、《中断表》,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移单等相关资料;(2)职工缴费工作变动时,要填写《职工缴费工资表》;(3)企业填写《月申报表》,业务员核定盖章,由企业持《申报表》到桥东区地税局缴费。
3、企业退休待遇审批程序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企业携带拟定退休人员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职工本人在《养老保险手册》上逐年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劳动局认定、审核后领取《退休审批表》,再到区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二)个体人员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需持由存档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首次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件,到养老保险科申办缴费手续,持养老保险科开具的“个人缴费基本养老保险通知单”一式二份,经缴费人员核对其项目确认无误后,到桥东区地税局缴费,缴费后持地税局开具的《完税单》和《缴费通知单》用《养老保险手册》返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登记缴费情况。《完税单》由缴费人妥善保管。
(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1、新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档案工资表”到机关事业科办理;
2、职工增减变动时,需携带人事部门签发的“职工调动行政介绍信”、“增人、减人计划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机关事业科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审批程序,参保单位。
三、退休后医保卡要怎么更改
退休人员医保卡不能用,是因为退休人员按月领取了养老待遇以后,没有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缴费手续。也就是说,在办理了养老保险的退休手续后,还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手续。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包括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但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的医疗保险变更手续,并缴纳一次性大额医疗保险费,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缴费年限规定25年的,还应当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参保人员在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后,必须立即到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否则,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就会受到影响,出现看病买药刷不了医保卡的现象。
对于部分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当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同样也要及时办理医疗保险由“在职”转为“退休”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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