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一份三方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都是合法的操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变更工作单位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在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计算经济补偿,之前公司工作年限也算到经济补偿年限内。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有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的劳动关系。未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评估时应考虑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或者是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二、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在我国变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是变更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公司变更的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处理方法:
1、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裁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无合法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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