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上市所需满足的条件。条件包括:1. 组织结构健全,经营状况良好;2.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 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保留意见;4.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腐败、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5. 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欲发行股票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组织结构健全,经营状况良好;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腐败、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票 需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满足哪些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一系列条件。首先,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其次,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每股金额或者股份发行的其他价格;再次,应具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此外,应具有合法的资产或者负债用于出资,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最后,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并公告。若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得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组织结构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腐败、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若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得发行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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