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积金公司不买房可以吗?”的解答如下:
不买房是不可以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是用于商品房贷款和住房管理的专用基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贷款。顾名思义住房公积金与住房有关,用于购房和装修等,与住房无直接关系的不在此例。你可以办理商业贷款,然后把公积金取出来冲还商业贷款。
不买房可以以租房子或者大修住房、重大疾病和离职以及退休等名义申请提起公积金,公积金专款专用,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家庭购房使用,而且规定购买商业住房如果商铺,也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消费类提取: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自有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公积金不买房可以贷款吗
不买房如何拿公积金贷款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而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比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要低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不办理贷款,职工也可在以下几个情况下动用住房公积金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莱芜行政区域及出境定居的;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家庭收入较低,支付房租困难的;
8、享受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收入较低的困难家庭,须支付子女大中专学杂费的;
9、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失业后生活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或进各类园区务工的农村居民须支付房租的,及合同到期未能重新签订新合同的。
【法律条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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