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指的是具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允许其他经营者使用其经营资源,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模式下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营活动。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如下:
1、特许人违反有效性强制性规定,如特许人是企业以外的主体,特许人未经批准,经营资源超过期限,合同无效;
2、特许人隐瞒重大变更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夸大经营资源,造成被特许人签订合同或者对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被特许人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或者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3、有法定情形,意思不真实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客观上特许人须有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二是特许人的上述行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故意是以“明知”为前提的。
三是特许人欺诈与被特许人作出的加盟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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