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由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
这是实施工伤保险的基础,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1、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3、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怎么领取
1、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十八条之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工伤的性质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2、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含医疗诊断、鉴定等费用的原始票据等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属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还应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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