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撤销仲裁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
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完全否定仲裁裁决效力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该裁定提出异议。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
(一)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四)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三、撤销仲裁书法院是哪个法院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裁决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撤销条件的,可以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必须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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