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父亲的签名同意就可以办理。父母对孩子的照顾应该是平等的,孩子是父母双方的责任。无论孩子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不能改变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教养方式。认为子女必须随父姓是极其错误的,而改变子女的名字,不履行赡养子女的义务,更是违法的。此外孩子们可以跟随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受扶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后变更。
父亲不同意自己孩子可以更改名字吗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满十八周岁后,有权自主随父或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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