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要注意增加资本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4月3日对外公布了《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调查研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刘东生分析报告结论时认为,国有企业改制不能简单地把国有资产卖给股东,而较少涉及绩效改制。今后,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要注意增加资本金,实现资本的扩张。调查发放有效问卷4168份,填写改制问卷的企业2726家,其中中央企业1054家,地方企业样本1672家。报告样本中有45.7%的企业进行了改制,其中中央企业有大约四分之一,地方企业接近60%。从改制的方式看,是转让资产存量,还是通过增量吸引非国有资产的投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报告样本中,45%的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仅仅进行存量改革。在改制中谁来聘请资产评估机构问题上,报告得出的结论是,样本中,在地方有36.89%的企业由政府部门聘请,有43.02%的企业由母公司聘请;在中央企业,有2.01%的企业由政府部门聘请,有34.46%的企业由母公司聘请。刘东生表示,这一结果难以区别到底谁是聘请方,容易造成不规范操作,如许多企业都是自己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来评估,有自买自卖之嫌。改制聘请中介机构的制度是,由改制的主导人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即谁持有产权,谁来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因此,在聘请中介机构环节中要能够体现出聘请方,防止中介机构倾向不规范操作,人为压低或抬高资产。刘东生说,在产权转让方式上,样本中有90%的企业采取了协议转让,但是,绝大多数采取协议转让的以内部转让为多。这提醒我们,在2004年全国有统一规定以后,即便是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的比例仍然很大。因此,今后应当注意,产权交易市场仅仅是提供协议转让签订的场所,还必须广泛开拓现金进入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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