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后还能过户吗
农村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后,房屋所有人可以出售房屋,出售房屋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
目前不动产已实行统一登记,但具体到哪个部门登记,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所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可咨询当地政府人员获悉相关情况。
因为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不动产需要实行统一登记,但在全国范围内,现在还没有明确且统一的登记部门,各地各县市是根据自身情况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的。
在做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基本上要走下面几个流程: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为此,你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全文7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