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农转非后能否办理村镇房屋产权登记
民法典规定,村民将【农村秘籍变成城镇户籍后,如果房屋是村民个人合法取得的,村民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三条【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的材料
(一)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二)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三)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四)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五)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六)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七)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八)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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