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解除合同证明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时间:2023-04-22 20:31:13 1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崔某1991年11月到某副食品加工厂工作。1992年3月,双方签订了期限为15年的劳动合同。1993年11月,崔某被单位安排下岗待工。从1999年开始,崔某每年与单位签订一次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按照协议规定,单位为崔某保留劳动关系,崔某每年向单位交纳管理费,如不按期交纳管理费,视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一直按协议履行。2009年9月,单位以崔某未交纳管理费为由,在未作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2010年5月,崔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认为副食品加工厂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要求恢复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仲裁委认为:崔某自1993年11月被安排下岗待业,在待业期间副食品加工厂既未安排工作也未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决定,应由自己承担举证责任。但某副食品加工厂在答辩期未答辩,在开庭时既未到庭也未提供任何证据,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仲裁委经过合议,裁决副食品加工厂与崔某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无效,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全文4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用人单位 最新知识
针对未提供解除合同证明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未提供解除合同证明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