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帮助员工购买社保的维权措施:
用工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因此,员工遇到用工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形,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针对于公司领导将社会保险的款项不缴纳的原因是否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如果有,可以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检察院进行举报。
2、侵犯女员工权益的维权措施:
①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所在企业或地方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②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③女职工的民事权益(如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受到公民或组织的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普通侵犯员工权益的维权措施:
(1)协商与和解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职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诉讼
职工的民事权益(如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受到公民或组织的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可以用自诉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加班没有加班费等问题都是员工权益被侵害的表现,劳动者只有了解清楚维护员工权益的方法和渠道,才能保护好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者入职时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
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自己选择企业在原来职工心目中的印象,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等级,从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
其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当事人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最后,掌控好具体试用期限。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从目前所有的企业看,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一致的,这也是符合实际的,针对每位劳动者而言,试用期限的把握,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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