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员工的工伤待遇依法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依法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
员工工伤维权期间公司自行注销的案例
依据公司法规定,当一个公司在未组织清算小组对其债务进行清算和偿还,就到工商部门注销企业时,公司所有股东应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和责任。本案例中,当事人在认定工伤后,公司的负责人为了逃避赔偿的法律责任申请注销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应该依法进行工伤赔偿,下面看具体的案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民李某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认定为九级伤残。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期间,李某所在公司负责人却申请工商部门注销公司,劳动仲裁申请也因此随之被撤销。在宁夏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原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的3位股东告上法庭。
2010年10月,李某经朋友介绍,到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做促销员,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1月1日,因商场搞元旦促销活动,李某下班已是22时50分左右。此时,李某的丈夫骑摩托车接她回家,正当他启动摩托车准备出发时,没想到临近停靠的一辆出租车突然发动并急转弯,与摩托车相撞,距离车体较近的李某被撞了出去,导致右内踝及右胫骨粉碎性骨折。
因家庭经济窘困,高额的手术费用让李某望而却步,她选择在家休养。2011年5月19日,李某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7月13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受到的事故伤害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并予以认定为工伤。此后,李某又向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因工伤残等级认定,经认定为九级伤残。拿着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认定,李某向信天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今年3月15日,李某向兴庆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仲裁期间,信天商贸有限公司对伤残等级认定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今年7月9日,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复议后认定,李某伤情为九级伤残。然而令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维权的过程中,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竟在工商部门注销。因主体消失,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随即终结诉讼。
走投无路的李某来到银川市职工维权中心求助。维权中心在了解到李某的情况后,为她请来了天盛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在工商部门调取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的档案,了解到该公司有3名股东。近日,李某向兴庆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的3名股东,要求他们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待遇5。7万余元。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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